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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开盲盒”,拉开车门进牢门,真“刑”!
作者:孙丛丛 发布时间:2026-08-03 10:48:51
时下流行“拆盲盒”购物方式,有不法分子也拆起了“盲盒”,通过随机“拉车门”的方式盗窃车内财物。广大市民朋友,停好你的爱车之后,你会再检查一遍车门车窗吗?如果你没注意锁好车门,你的爱车可能就会变成小偷眼中的“宝藏”。请看河南省嵩县人民法院是如何审理的。 基本案情 2024年9月19日凌晨,被告人李某到某小区门口,将被害人周某停放在此处的越野车车门拉开后,将车内烟酒盗走。后经价格认定,被盗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7850元。 2024年10月8日凌晨,李某再次作案,其到某饭店门口,将被害人卫某停放在此处的小轿车车门拉开后,将车内手机、烟酒盗走。经价格认定,被盗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724元,案发后被盗手机已返还卫某。 法院裁判 李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李某曾因犯盗窃罪于2024年3月13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于2024年8月1日刑满释放。李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大,应依法从重处罚。 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并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被害人周某、卫某经济损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法官提醒
汽车不是保险箱 ,贵重物品不要放。停车避开隐蔽区 ,防止车辆被盯上。离开忘记锁车门,车内财物要清零。车内盗窃频发生 ,防范措施要跟上。 来源:
嵩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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