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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架”不是儿戏 未成年人聚众斗殴获刑
作者:石菲菲 付垚歌 发布时间:2026-08-03 10:55:04
“网络争执几句,线下斗殴一场,最终换来刑事处罚。”近日,河南省嵩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起因竟是短视频平台上的一场口角之争,这起案件再次为青少年冲动行事敲响警钟。 基本案情 未成年人小甲在某短视频平台私信小乙,因言语不当发生争吵。随后矛盾升级,两人在微信上互相辱骂,相约线下“解决”。小乙召集多名同伴前往约定地点,见面后,小乙等人将小甲围住进行推搡、殴打,最终导致小甲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一级。 案发后,小乙等人后悔不已,主动赔偿小甲医疗费等损失30余万元,并取得谅解。法院经审理认为,小乙等人的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鉴于其有赔偿、自首、认罪悔罪等情节,依法从轻处罚。判决如下: 被告人小乙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甲一、乙二、丙三、丁四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说法 近年来,因网络口角引发的线下暴力事件屡见不鲜,尤其是未成年人情绪易冲动,法律意识淡薄,往往因一时之气酿成大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聚众斗殴不仅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更会对参与双方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即便参与者均为未成年人,也不能因此免除刑事责任。本案中,几名未成年人因几句争吵就纠集朋友大打出手,不仅伤害了他人,也让自己背负了法律责任,实在得不偿失。 法官提醒
遇事冷静,别让情绪控制行为:未成年人容易冲动,但拳头解决不了问题,只会让事情更糟。遇到矛盾,应寻求老师、家长或法律帮助,而非私下“约架”。 暴力代价沉重:因琐事纠纷纠集他人“约架”,为“朋友义气”盲目参与斗殴,持械(刀具、棍棒、管制器具等)参与冲突,一旦动手,轻则赔偿、留案底,重则面临刑罚,影响升学、就业甚至一生。 来源:
嵩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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