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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货不对板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作者:李慧   发布时间:2026-08-06 10:06:39


若网店中的商品货不对板,消费者在进行维权的同时,注册商标的权利人是否也可以主张权利呢?近日,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货不对板商品引发的商标侵权案件。 

魏某某经营着一家网店,因为看中某品牌的防晒衣销量不错,于是决定在网店售卖该品牌商品,并在商品链接及展示图、详情介绍中均使用与正品商品介绍图片及信息一致的宣传材料,但考虑到品牌防晒衣太贵,不赚钱,于是发货时发的是与该品牌衣服版型近似的防晒衣。谁知竟然被该品牌注册商标权利人以商标侵权为由起诉了,魏某某认为衣服货不对板,衣服并非是该品牌商品,没有侵犯该商标权利人利益,不构成侵权。     

那么货不对板商品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本案中,魏某某以案涉品牌注册商标作为搜索关键词进行引流,并在商品展示图、商品链接、商品详情介绍中均使用了案涉注册商标。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魏某某的行为系将涉案注册商标用于商品宣传的行为,构成商标性使用。魏某某用涉案注册商标全市法院重点工作来宣传、引流其货不对板的商品,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认,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同时亦构成商标侵权。在了解到法律规定后,在法院组织调解下,魏某某与涉案商标权利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魏某某赔偿了商标权利人经济损失和维权合理开支。     

法官提醒     

一个知名商标的培育和推广需要付出大量的财力、物力,消费者在网购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尽量在有资质的官方网站上购买。网店经营者要注重保护他人的知识产权,不能贪图一时的利益,侵犯商标权利人的利益,忘记了诚信经营为本的初衷。



来源: 山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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