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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诉讼真逃债 “火眼金睛”辨真伪
发布时间:2026-08-07 10:13:55


重磅警示!有人竟想靠 “打官司” 逃避债务?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法院告诉你:虚假诉讼行不通,违法犯罪必严惩!近年来,虚假诉讼案件频发,主要集中在民间借贷、离婚涉财纠纷、房地产权属纠纷、公司分立与合并及企业破产纠纷等领域。虚假诉讼不仅严重侵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还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浪费司法资源,损害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案情速递:自导自演 “诉讼戏码”

2020 年 2 月,被告人候某因涉及经济纠纷,不想履行还款义务,竟动起了歪脑筋!他与杜某恶意串通,虚构其名下商贸公司与杜某的债权债务关系,指使杜某向卫滨区法院提起虚假民事诉讼。庭审中,双方 “心照不宣” 达成调解协议,随后杜某趁热打铁申请强制执行,企图通过司法程序转移财产、逃避真实债务。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卫滨区法院在审理中敏锐察觉异常,经细致核查,成功戳穿这起虚假诉讼的真面目!     

法院判决:虚假诉讼难逃刑罚     

经审理查明,候某、杜某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严重妨害司法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其行为已构成虚假诉讼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卫滨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候某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10000 元; 被告人杜某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10000 元。     

法官普法小课堂     

什么是虚假诉讼?简单说,就是当事人为了谋取非法利益,通过伪造证据、虚构法律关系等手段,提起的 “假官司”,会严重扰乱司法秩序。常见表现形式? 虚构借贷、买卖等民事法律关系;恶意串通,损害债权人、第三人利益; 隐瞒关键事实或伪造合同、欠条等证据; 滥用诉讼程序,拖延执行、转移财产; 冒用他人名义提起诉讼。     

法律后果有多严重?     

民事责任:赔偿受害方直接 + 间接经济损失;     

行政责任:面临罚款、司法拘留;     

刑事责任:最高可判 7 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 卫滨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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