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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风刮落施工板材致人重伤 法院:不免责
发布时间:2026-08-10 09:49:31


极端大风天气,是否能成为施工方、房主免责理由?近日,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自建房施工伤人案件,给出了明确答案。     

2025年4月,辉县市薄壁镇遭遇10级大风,村民郑某步行回家时,路过常某自建房施工区域,被大风刮落的支模板材砸中,身受重伤,经诊断为创伤性脑出血、颅骨骨折等,共计造成损失13万余元。 经查,该自建房由房主常某发包给孙某承建,孙某将支模工作分包给陈某,贾某系陈某雇佣的施工人员。事发后,郑某将四方一并诉至法院,各被告均主张事故是大风天气导致,属于不可抗力,拒绝赔偿。     

法院审理后明确,不可抗力需同时满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三个条件。本案中,气象部门已提前发布大风预警,事发前一天及当天均有大风天气提示,施工方完全可提前预见并采取防护措施,因此案涉大风天气不属于不可抗力,被告无法免责。结合各方过错,法院最终判定:郑某自行承担10%责任;房主常某选任不当,承担20%赔偿责任;承包人孙某违法分包,承担30%责任;分包人陈某未落实安全防护,承担40%责任;施工人员贾某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法官提醒     

自建房安全无小事,各方责任需压实:房主要严把选任关,严禁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无安全保障的个人;施工方要严守安全线,极端天气禁止户外作业,及时排查高空坠物隐患;路人要提高警惕心,恶劣天气减少外出,途经施工区域务必远离高空搭建物。     



来源: 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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