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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引纠纷 当庭给付解纷争
发布时间:2026-08-18 11:16:41


近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纠纷案件,帮助劳动者追回被拖欠的工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2024年10月,李某受雇于被告张某,在其承包的装修工程中从事木工等工作。完工后,张某向李某支付了部分劳务费,剩余款项双方未进行结算起纠纷,双方协商未果,李某便将张某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仔细梳理了案情,精准把握矛盾焦点,考虑到劳务费关乎劳动者生计,运用调解方式更有利于纠纷化解,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迅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诉求,认真查看双方当事人举证的证据材料。就案件的法律事实和法律依据向双方释法明理,告知张某履行支付劳务费的责任和义务,并对李某进行耐心疏导。随后,在双方共同见证下,法官依据现有证据,对劳务费具体金额重新进行了核算。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当庭向李某支付了8000元的劳务费。至此,双方握手言和,该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民生无小事,中站区法院将始终秉持公正司法的原则,积极运用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 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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