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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相”的新房 圆满的结局
作者:田莎、刘鹏涛   发布时间:2026-09-01 11:43:57


近日,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农村自建房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主动下沉现场,用情理法交融的方式,促进双方当场履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案情回顾:新房起欢歌,忽遇瓷砖生愁云

2025年5月,老王为儿子迎娶媳妇辛辛苦苦盖起两层小洋楼,特意请来同乡的贴砖师傅老吴夫妇为其贴砖。然而,瓷砖贴好没多久,卫生间和厨房的瓷砖出现局部脱落,空鼓现象越来越多。眼看婚期将近,新房却“破了相”,老王心急如焚,找到老吴夫妇理论。老吴认为贴砖手艺没有问题,双方各执一词,矛盾升级。多次沟通无果后,老王一纸诉状将老吴夫妇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材料、人工等各项损失12000元。

法院调解:法官调解释冰霜,现场履行见月明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案件,认为案件背后牵扯着乡邻情谊,不能简单一判了之。化纠纷、解心结成为本案的出发点。承办法官随即到老王家勘验现场情况,实地调研,从源头化解矛盾。

首先,承办法官从“法理”入手,向双方详细解释装修装饰合同关于质量标准和认定的法律规定,并客观说明司法鉴定所需要经历的流程和成本,引导双方理性看待问题。紧接着,从“情理”出发,打起“乡情牌”,一番入情入理的话,说到双方的心坎里。老吴夫妇态度逐渐柔和,承认自己在施工中可能存在疏忽,愿意一次性赔偿老王部分损失。看到老吴拿出诚意,承办法官趁热打铁,继续做老王的工作,老王也认识到老吴的辛苦,事件发生也非故意为之。最终,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意见,老吴现场一次性向老王赔偿10000元,纠纷就此了结。

法官寄语:枝叶总关情,小案大理蕴深思

通过双方调解、当场履行的方式,不仅高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省司法资源,更重要的是修复了受损的邻里关系,促进乡村和谐稳定。对于农村常见的此类纠纷,承办人需要主动深入现场,厘清案件争议焦点,将调查、调解工作贯彻始终,融法、理、情于一体,用脚步丈量民情,用真心化解纠纷



来源: 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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