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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交付!婚约彩礼解纷“好聚好散”
作者:田莎、肖楠   发布时间:2026-09-03 10:33:55


因彩礼闹掰?近日,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

基本案情

原告王某(男)与被告赵某(女)在外地打工相识,感情迅速升温并共同生活。2024年6月王某主动向其家人提起举办婚礼的意愿,王某家人随即向赵某支付见面礼、彩礼等21万元。婚期越来越近,赵某家人突然提出,再支付20万元彩礼,不然不同意二人结婚。

因彩礼事宜未达成一致,王某一纸诉状将赵某诉至法院,要求赵某返还彩礼款。

倾心调解难解纷

承办法官在收到该案件后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情绪激动,赵某对王某已经给付彩礼的事实没有异议,理由是为了在县城买房子才索要彩礼,王某对此表示不能认同。

承办法官从两地风俗习惯、经济水平、双方各自支出情况等多方面对二人进行了心理疏导和释法明理工作,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双方情绪逐渐平复。

判决后主动履行

多次开庭调解无果后,双方均确认无法延续婚约。承办法官综合考量下酌定赵某返还彩礼。

判决生效后,被告赵某及其家人主动联系法官返还彩礼,最终在承办法官主持下,王某收到赵某返还彩礼款,并现场出具收条一份,至此尘埃落定。

法官提醒

婚姻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两情相悦、携手共进才是稳定婚姻的基石。在谈婚论嫁时,要发扬健康、节俭、文明的婚嫁新风,彩礼不能成为婚姻的负担,婚姻也不能靠彩礼来“成就”,需要理性看待彩礼问题,广大适婚男女青年应树立正确的婚嫁观念,让彩礼回归“礼”的本质。




来源: 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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