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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手触碰法律红线 失“蒜”了
作者:刘晓萌 发布时间:2026-09-03 10:58:25
一日三餐,菜品或许各有不同,但调味用的葱姜蒜却必不可少,故而引发了“蒜你狠”的调侃。见大蒜行情好,一些人动起了歪心思,盯上了蒜农的大蒜…… 近日,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因偷大蒜而被判处刑罚的案件,让我们看看是怎么回事? 案情回放 2024年6月至7月, 被告人张三、李四结伙在多个村庄盗窃农户大蒜。经价格鉴定,二人被盗大蒜价值共计39434元。案发后,被告人张三返还被盗农户款项4505元,被告人李四返还被盗农户款项34929元。 法院判决 被告人张三、李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构成盗窃罪。二被告人相互配合,共分赃款,不宜区分主从犯;二被告人经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被告人张三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 最终被告人张三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李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官说法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法律的红线不容触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怀揣歪念,终难逃法律制裁。广大农户应提高安全意识,对尚未收获的农作物要加强看护,对已收获的农作物有适当的看管防护措施,若发现农作物被盗,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警。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
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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