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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发生火灾,谁担责?
发布时间:2026-09-10 11:42:03
租的房子遭遇火灾,到底是房东负责还是租客负责?一起看看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审结的这起案件吧。 基本案情 王某将自有房屋出租于何某,房屋租赁期间,该房屋发生火灾,屋内财物严重损毁,后经某消防救援大队作出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原因为遗留火种引发火灾。何某在承租期间,未对该房屋的使用和管理尽到职责。为此,王某将何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何某赔偿王某造成的财产损失。 法院调解 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院将案件委派法官进行调解,法官在了解并梳理案情后,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基础上,找准双方矛盾的焦点。法官积极疏导双方对立情绪,希望双方换位思考,各退一步。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何某当场赔付王某41000元,海信1.5P挂机空调一套,海信电视65寸一台送至王某房屋所在地。此纠纷一次性解决,双方再无争议。 法官提醒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关系着房地产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着社会和谐稳定,是商品交换的特殊形式。如果不能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容易引发负面舆情。本案中,承租人因保管不善导致租赁物毁损或灭失,承租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作为房东,其系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和使用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确保出租的房屋设置有安全出口,配备有灭火器、逃生梯等消防设施。平时要对出租房屋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指导承租人安全使用电气、燃气等设施。
作为租客,也要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按照房屋的规划用途、结构、消防、用电、用气安全要求使用房屋,及时发现、消除或者通知出租人消除安全隐患。 来源: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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