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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按摩店服务,能否要回卡内已充值的余额?
发布时间:2026-10-21 11:26:49


近年来,随着消费需求的多元化和个性化,先充值后消费已成为商家一种重要的营销模式,购物、餐饮、按摩等各种充值优惠活动遍布大街小巷。然而,当消费者充值后对服务不满意,还能申请退款吗?请看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是如何审理的吧。

案情回顾

小刘(化名)经某按摩店人员推荐,在按摩店充值3800元用于足部、背部按摩。在进行过5次按摩后,因店内技师频繁更换,小刘个人体验感变差而不愿继续接受服务,并要求按摩店退还卡内剩余金额,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小刘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调解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双方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因服务合同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需要接受服务一方的配合,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有权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现小刘已表明其不愿意再接受按摩店提供的服务,导致涉案合同失去了继续履行的基础,小刘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未消费的款项,但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依法解除服务合同,并由某按摩店退还小刘服务费1000元。   

法官说法

消费者要根据自身的经济水平和实际需求理性消费,在办卡充值时保持谨慎态度,理性看待商家的促销手段,切不可盲目消费、超前消费。同时要提高法律意识,充分了解商家服务资质和服务质量,签订合同时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如发生纠纷,应及时理性维权,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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