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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让法律更细腻
作者:汶金让   发布时间:2011-03-08 10:26:31


    阳春三月,妇女节就要到了。我在想,该为我们法院和法律界的女性同胞写点什么呢?女性让法律更细腻,突然灵光一现,我就想到这么个题目。

    九十年代,我刚从教育部门调到基层法院的时候,那时的法院是清一色的男姓,仅仅一两名红色女性,感觉色彩有点单调。与领导或同事聊天,时间长了才知道,法院不愿吸收女性加入的原因,是嫌她们不能下乡。因为当时要骑自行车或摩托车下乡送达和调查,而女人干这些事情有点难度,虽然法院也有大胆泼辣的女干警,可她们毕竟凤毛麟角,还是太少。法院的大男人们怜香惜玉,也不愿让自己为数不多的女法官、女法警、女书记员、去吃大苦,去走乡间小道,去风里来雨里去地“冒险”办案,以避免让自己担心得站在法庭门口不忍下班离去,等她们平安归来,方才把心放下,安定休息。有时事情紧急,必须女同志下乡,那也是男同志骑车带着女同事,还得骑慢一些,太快她们会嫌扇起的灰尘大,担心弄脏衣服,有时也会害怕不安全,在她们的不断提醒下,事情便办得很顺当。但那确实是当时乡村的一道风景,一身制服,两位国家干部,前边威武驾驶,后边披肩长发飘飘,确实是一种难得一见的美丽。

    慢慢地对法律更进一步的研究,我知道,法律的性别偏见,不只在我们具有几千年封建史的中国存在,它曾经遍布世界。现代女权主义和女性解放运动的发展使这一情况大为改观。

    不知不觉中,我慢慢发现,法院的女法官越来越多了。色彩越来越艳丽,声音越来越清脆嘹亮,法院这块以男性为主的法律领地变得更加丰富多彩了。我相信这是一件好事,并为此感到高兴。这是我们党和政府不断顺应时代潮流和经济发展,不断提升妇女在全社会各项各业地位的喜人结果,也是我们法院领导层及时转变观念解放思想与时具进的重大变化,是我们法律界女性社会地位提高的新亮点。法律不再拒绝或有意减少女性,女法官、女检察官、女警官和女律师越来越多,是我们社会的最大进步之一。这也是婚姻家庭纠纷上升,女性犯罪增加,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越来越繁重的客观需要。

    据报,随着时代的发展,美国妇女进入司法界的越来越多,最高法院中,就有两位女性大法官,而在我们国家,各级法院中的女法官、女书记员、女法警的数量也正在不断上升,她们活跃在法院审判执行的各个岗位,用她们的热情、执着、勇敢和细心与男法官们一道撑起一片审判天地。法律的女性化,无疑是一种社会经济发展生活进步的表现。女性参与立法与执法,正在让法律更加细腻,更加人性,更具操作性。

    面对一件件不断上升的离婚案,面对一个个因为处于弱势地位而上当受骗、盲从、胁迫或因生活所迫而主动参与,误入歧途,走上犯罪道路的女性,面对一个个被拐骗的妇女儿童,我相信,一位女法官或女警官更懂她们的心理,更好接近,更易于与她们沟通和交流。在普通婚姻家庭纠纷的案件处理中,女法官更是有比男性更加得天独厚的优势。她们调解起来更有耐心,更温情,更不怕麻烦,更接近群众,更能深入当事人的内心,更能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更会化干戈为玉帛。所以,我们的法律队伍中,各级女法官检察官协会纷纷成立,十大女法官、十佳女检察官和女警官,优秀三八红旗手和巾帼文明岗越来越多,在众多女性不断接受各级表彰的同时,我们的社会也在不断进步,不断稳定,不断和谐。在科学发展,以人为本,注重和谐的新世纪,人民群众从我们法律界的优秀女性身上,会看到法律更加柔性,更加母性,更加让人亲近,更具有亲和力和创造力,更有智慧和温情。

    在各类案件大幅上升的今天,女性法律工作者已不再是半边天,她们中的许多人已独当一面,成为各自系统的行家里手和铿锵玫瑰!法庭内外正在涌现越来越多的法律女明星!

    因为女性,法律不再冷若冰霜,不再色彩暗淡,不再粗爆恐惧,我们相信,这样的法律才更有威力,更能以柔克刚,刚柔并济,更能维护和谐,促进发展,使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祝全国的女法官、女检察官、女警官和女律师们节日快乐!愿我们的法律队伍中更多一些像尚秀云、陈燕萍、杨竹芳那样的新时期靓丽女性!愿拥有更多女性参与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更多一些似水柔情,更加公开和透明,更加切近群众,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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