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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陪审:开启重大疑难杂案的“金钥匙”
——江西崇仁法院引入专家陪审制化解重大疑难纠纷纪实
作者:吴凰行   发布时间:2011-12-19 08:49:01


    “王专家,你解释得到位,我信了!” 11月11日,原告张某在听明白医学专家陪审员王清山从医学专业角度一一解答其提出的一个个疑问后,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很快,医患双方在专家陪审员的主持下,对争议问题取得共识,达成了由医方赔偿患者3万元的调解协议,一起疑难复杂的医疗纠纷就这样冰雪消融。

    这是今年以来,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引入专家陪审机制后成功化解重大疑难案件的一个缩影。

    留下后遗症  是否误诊成焦点

    今年3月,患者张某因半身麻木入院治疗,医生检查诊断为脑梗塞。经对症治疗,张某的病情日渐改善,入院第六天,其症状基本缓解,活动自如。家人很高兴,于是在病房陪患者打牌娱乐,以消磨时间,经当班护士多次劝阻无效。

    次日,患者和家人又开始在病房打牌。期间,张某突然口角歪斜,四肢麻木。急诊诊断认为系脑出血所致,虽经治疗但留下了后遗症。

    张某及其亲属均认为系医院误诊,将脑出血误诊为脑梗塞,要求赔偿损失36万余元。但经医学会鉴定,他们提出的问题都被认定“不构成医疗事故”。

    得知这一结果后,张某及其亲属当即提出,入院时诊断为脑梗塞,病发时诊断却是脑出血,“明摆着两次诊断结果不一样,不是误诊又是什么?分明是医院与鉴定部门商量好的——一个鼻孔出气,糊弄人!”

    对此,张某及其亲属怎么也接受不了,情绪表现得异常激动。而医方手拿有利的鉴定结论丝毫不肯让步,认为是患方无理取闹。

    由于医患双方意见各异,纠纷难以解决,患者亲属多次到医院等有关部门闹访。今年9月,这件棘手的案子起诉到了崇仁县法院。

    因涉及医学方面的专业知识,法院决定由医学专家陪审员与法官组成合议庭,并从专业人才陪审员信息库中随机选取了县医学专家陪审员王清山参审。

    王清山通过翻阅案卷,发现患者张某在住院期间的发作,实际上是“在精神性诱因和体力性诱因的共同作用下,促使体内潜在致命性疾病发作。”

    “这种责任,患方和医疗单位应共同承担,且患方应承担主要责任,”王清山分析认为,首先,本案例不构成医疗事故;其次,医疗单位护理人员虽然多次劝阻其打牌,但没有严格执行医院规章制度,对危重疾病患者及其家属说明危害性,存在监管不力的责任。

    王清山将自己的分析向主审法官进行了详细说明,也就此向医方提出质疑。之后,合议庭采纳了王清山的“专业意见”,并决定由他在开庭前主持一次当事人听证调解。

    专家细“把脉”  疑难纠结一朝解

    11月11日上午,王清山带着各类医学专籍和相关的典型医学病例,早早来到了法庭,等候当事人的到来。

    上午10时,听证调解开始。双方当事人争得面红耳赤,情绪激动的患者亲属眼看着就要动起手来。王清山在稳定当事人的情绪后,决定“背靠背”分头做工作。

    “王专家,你评个理,两次病历书上的诊断结果不相同,这怎么解释?明眼人都知道是医院误诊嘛!”患者张某及亲属直奔主题。

    “别激动,你听我说。”王清山一边翻开医学书一边说,“老张,你看看,关于疾病诊断问题,可以从病理学上得到解释。”

    “你还记得入院时第一次医院检查诊断后治疗的情形吗?当时你的病情不是日渐改善没有恶化,症状明显缓解,活动自如了吗?这说明医院初步诊断为脑梗塞与疾病性质、病因吻合。”

    “由于你入院前的脑梗塞发作,就已经导致了你的梗塞部位脑组织缺血缺氧,局部组织溶解坏死,并对梗塞部位的小血管产生损害性作用。”

    “第二次因打牌脑力劳动的体力性诱因,加上情绪激动的精神性诱因,血压突然升高,脑局部血流增加,血管内压力剧增,使原梗塞部位局部坏死组织损害性作用的小血管特别容易破裂,从而导致脑出血。”

    “这种受到局部脑坏死组织损害性作用的小血管实际上就是患者本身的一种潜在性、致命性疾病隐患,因此,脑梗塞发作的病人在恢复期间,最重要的就是要注意静养,避免从事一些过度的体力和脑力劳动,防止脑出血的发生……”王清山一边帮着患者仔细分析原因,一边不厌其烦地引经据典、打比方、举例子,并强调患者一定要相信科学,相信法院。

    听了专家的详细解释,张某及其亲属不住地点头。就这样,经过4个多小时的释疑解惑,医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现在老百姓的法律意识增强了,但专业知识相对有限,往往表现得“感情胜过理智”,但又说不到根本上。”事后,专家陪审员王清山说,如在医患纠纷中,患者过多地揪住医方病历诊断或患者表面症状等表征现象,而不了解诊疗过程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因此,需要专家在陪审中发挥专业知识,给予案件双方公正的事实认定。”

    建立人才库  启动专家陪审制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定行业领域发生的纠纷不断地涌向法院,这些案件往往涉及专业性极强的专业知识问题,如果没有相当的专业知识,很难作出判断。

    “由于这类案件具有复杂性、疑难性、专业性的特点,而法官‘隔行如隔山’显得力不从心,导致案件处理起来难度加大。”崇仁县法院民一庭庭长黄振华介绍说,法官不可能通晓所有专业,有时看专业证据资料就象看“天书”。
   
    为此,今年以来,崇仁县法院针对辖区一些专业领域频发的医患纠纷、建筑施工质量纠纷、金融纠纷等案件,尝试引入了专家陪审机制。法院整合辖区相关领域的人才资源,经层层选拔,依照法定程序分门别类建立了专业人才陪审员信息库。

    据了解,这些专业人才包括医学方面的专家、教授,建筑方面的高级工程师,金融方面的会计师、审计师等,其所擅长的技术领域涵盖的范围,基本能满足常规案件审判的需要。

    法院规定,所受理的涉医疗、建筑、金融等专业领域的重大疑难个案,当事人对涉及特定领域专业问题存在重大分歧意见的,可要求随机抽选相应的专家以陪审员身份加入到合议庭。

    专家审“专”案  一把解难“金钥匙”

    “这样可充分发挥专家陪审员专业精通的特点,侧重从专业角度参与案件的提问质询、析疑解惑、审核计算、庭审质证、主持调解等审理工作,形成专家陪审员与法官的良性互动,最大限度地化解纠纷。”黄振华表示。

    “专家陪审员的介入,可以协助法官阅读、理解鉴定结论等专业性证据,有利于法官对这些证据的准确把握。”据黄振华介绍,专家陪审员还可以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沟通,消除误解,缓解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有利于从根源上化解矛盾。同时,具备专业背景的陪审员能为法官和当事人提供专业见解,此种专业见解更容易被双方当事人接受,有利于开展审判工作。

    崇仁县法院党组副书记杨样孙认为,让专家医生参审医疗纠纷,建筑专家参与房屋质量官司等重大疑难案件,可以较好地实现专家陪审员精通专业与法官精通法律的优势互补,大大提高了司法裁判的准确度。

    “此外,专家以陪审员的双重身份参与审判活动,还可及时直接有效地监督法院的审判活动,防止‘暗箱操作’的可能性,大大提高了司法的社会公信度。”杨样孙表示。

    据统计,崇仁县法院自今年初试行专家陪审制度以来,共受理由专家参与陪审的重大疑难案件19件,其中调解撤诉11件,调撤率为57.8%,案件改判率下降了40%,法定审限内的平均审理时间缩短34天,无一件案件发回重审和涉诉信访。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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