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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校没办准考证她被挡在考场外 获赔2000
作者:秦勤   发布时间:2003-07-11 15:18:04


    由于母校工作疏忽未给绵阳丰谷镇考生罗静(化名)办理准考证,致使其被挡在2001年高中入学考试的考场外。罗静以考试权和受教育权受到侵犯为由,将母校告上法庭。一审法院判决母校赔偿罗静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被告不服上诉。昨日,四川绵阳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丰谷镇初级中学上诉,维持涪城区法院原判。

2001年7月11日上午,中考首科语文考试前20分钟,罗静的班主任依次给学生发准考证,但却没有罗静的准考证。教导主任忙着打电话到绵阳市教育局查询,结果微机里根本没有罗静的名字,连志愿表都没有。罗静被硬生生挡在了考场外。她只得选择复读,但因思想包袱太重,几次晕倒在操场、教室。最后她只好到江油求学。“尽管我不想把母校推上法庭,但我宽恕了他们,却一步步毁灭了自己。”罗静说,她不能让学校再发生类似的荒唐事了。罗静以考试权和受教育权受到侵犯为由,将丰谷镇初级中学告上法庭,要求其退还当年中考有关费用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2003年3月4日,绵阳市涪城区法院判定,由于丰谷初中工作疏忽未给罗静办理准考证,致使罗静失去了2001年上高中接受教育的机会,构成了对罗静教育权的侵害,使她精神上受到一定伤害,丰谷初中应退还罗静考试报名费40元,考试住宿费100元,赔偿罗静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原被告双双上诉。昨日,拿到终审判决结果的罗静母亲贾会如告诉记者,法律总算为女儿耽误的青春主持了公道。



来源: 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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