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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刻印章假冒央视记者 骗取巨款被判9年徒刑
作者:陈兴 发布时间:2003-07-16 14:40:54
日前,平潭县法院对备受全国、省内众多新闻媒体关注的假冒中央电视台记者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三名被告人2年至9年不等的刑期。
假冒央视记者骗取钱财 2002年3、4月份,任朝明伙同李文祥伪造中央电视台信息部《成功之路》制作组的便笺、介绍信、工作卡和名片等证件,非法刻制印章,在福州擅自设立中央电视台信息部《成功之路》制作组,以中央电视台名义进行活动。 2002年7月份,任朝明获悉平潭县屿头乡部分群众正在为屿头乡羊角底滩涂围垦工程进行上访,遂于2002年8月2日,伙同李文祥假冒中央电视台记者身份,约见围垦工程的投资商陈某等人,谎称既可以对围垦工程进行新闻曝光,也可以进行正面宣传报道,骗取投资商陈某等人送给的5000元人民币(其中被告人任朝明收取3000元人民币,被告人李文祥收取2000元人民币);2002年8月9日,三人又假冒中央电视台记者身份,带领范某窜到屿头乡进行采访;2002年8月14日,几人再次行骗时被抓获。 虚设高尔夫球场签订合同 1999年10月份,任朝明伙同郑某(另案处理)等人,冒用冲央电视台名义,虚设中央电视台福建省福州市下洋高尔夫球场工程筹建处,并非法刻制印章。任朝明还以该筹建处负责人的名义,分别于1999年10月12日与被害人詹某挂靠的连江县官坂建筑工程公司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书,骗取詹某3万元人民币;于1999年11月下旬与被害人林某签订工程承包协议书,骗取林某现金及开支费用计15万元人民币。 私制印章、文件和证件 2002年3月份,苏坤海窜到福清市政府门口附近的一刻印店,非法刻制了“今日信息报社驻福建记者站”和“今日信息报社名牌市场编辑部驻福建工作站”两枚印章。另外,被告人苏坤海又非法从电脑中调取伪造了“今日信息报社证件专用章”加盖其本人新闻工作证上。此后,被告人苏坤海使用以上所伪造的印章,又伪造有关文件、工作证等,冒充今日信息报社驻福建记者站站长的身份进行公开活动,对外联系业务。法院认为,被告人任朝明及李文祥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苏坤海的行为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故依法作出如下判决: 判处被告人任朝明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000元。被告人李文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苏坤海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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