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工头和发包人都“跑路”建设方付工资
发布时间:2013-01-16 15:22:42


20名农民工的代表张红雷从南乐法院行政庭庭长手中接过工资
     本网讯(通讯员 袁国栋)   “要不是你们的倾心和解,我们的工资还不知道何时才要得回来。真是太感谢你们了!”1月16日上午9时,20名农民工的代表张红雷从河南省南乐县法院行政庭庭长手中接过15000元工资时,感激得连声道谢。

    2011年,张红雷等20名农民工跟随包工头李永福为南乐永丰粮业有限公司建设粮仓,但工程完工后,20名农民工只是拿到了白条。20名农民工一直讨要无果,便向劳动保障监察局投诉,也向县信访局进行了集体上访。劳动保障监察局向南乐法院行政庭申请强制执行。

    南乐法院行政庭立案后即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一直未能找到包工头李永福,查遍全县十几家金融机构,也未能查到李永福的银行存款信息,车辆和房屋登记等不动产情况也未能查到。行政庭人员没有放弃努力,又想到查找发包方王金财的信息,但仍是人财均无下落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行政庭联手劳动保障监察局共同做建设方南乐永丰粮业有限公司的负责人高贵根的思想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通过耐心地说服和教育,高贵根终于同意支付20名农民工1.5万元的工资,20位农民工欢天喜地领到拖欠两年的工资。

    (案例中所用人名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