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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倒“蛋”国法不容
倒卖66枚恐龙蛋化石者被判刑 作者:张光辉 发布时间:2003-07-17 10:45:54
西峡县农民孟福华贪图小利,以每枚70元的价格倒卖66枚属国家三级文物的恐龙蛋化石,结果以身试法。7月15日,因犯非法倒卖文物罪,孟福华被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去年2月份,西峡县阳城乡赵营村农民孟福华砍柴时发现了恐龙蛋化石,便在半年的时间里,疯狂挖掘了66枚藏匿在家中。同年8月,他来到郑州,找到一名曹姓男子,联系买卖恐龙蛋化石事宜,最终双方商谈好以每枚70元的价格成交。2002年10月5日,孟福华接到曹姓男子的电话,说10月7日在郑州进行交易。10月7日早晨,孟福华乘坐长途客车,将66枚恐龙蛋化石分装在10个大纸箱内,运至郑州市长途汽车客运总站。在准备转运至交货地点时,被车站工作人员当场查获。经鉴定,这些恐龙蛋化石为国家三级文物。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孟福华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倒卖文物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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