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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耕牛7头 七旬老翁被判刑
作者:赖见兴 发布时间:2003-07-23 09:56:53
近日,江西省石城法院对一起七旬老翁盗窃耕牛案作出判决,被告人陈标福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
陈标福,现年70岁,自年轻时起就不务正业,曾因犯盗窃罪、诈骗罪,分别于1965年、1986年各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02年7月29日至8月31日期间,陈标福乘夜深人静农村耕牛入栏无人看管之机,先后盗窃他人耕牛7头,价值6425元,并分别以400元至650元不等的价格销赃,获赃款3800元,均被挥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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