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隐匿会计凭证、账簿 岳阳农经局原局长被判刑
作者:曹陆军   发布时间:2003-07-23 14:33:45


    日前,湖南省岳阳市政府农业经营管理局原局长、岳阳市农村合作基金联合会原理事长黄建辉因隐匿会计凭证、账簿被追究刑事责任。岳阳中院认定被告人黄建辉犯隐匿会计凭证、账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1995年8月至1999年2月,被告人黄建辉及岳阳市农金会有关人员,违反资金投放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投放资金。至案发时,有36家单位(个人)的逾期借款共计200余万元没有收回。1999年4月,岳阳市成立清产核资小组对市农金会的账目进行清理,黄建辉指使市农金会出纳潘锡辉和会计黄仕民将高俊、黎细梅等4人的借款列入公积金中平账,并抽出借据予以隐匿,并将市农金会账目的原始凭证、总账和相关财会资料分散转移存放;2001年8月,黄建辉被免去岳阳市农经局局长职务,同年9月,根据国务院及省人民政府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工作部署,岳阳市农金会被撤销。此后,当岳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岳阳市审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求黄建辉提交账簿,接受审计时,黄不予配合。司法机关介入该案后,黄建辉才被迫于2002年6月18日向司法机关交出全部会计凭证。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