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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少年酒后逃学 报复邻居放火烧房
作者:胡富健   发布时间:2003-07-24 16:13:56


    日前,因为报复邻人而点火烧毁邻居4间二层楼房和1间柴房的台州市某农技校学生小海(系化名)被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2003年l月14日下午,时年16岁的酒后逃学的农技校学生小海,无故将村民牟某等四户人家堆放在田间的稻草堆焚烧。为此,牟某妻子在村里大肆辱骂,小海听到后遂起意报复。同年1月16日凌晨2时许,小海来到牟某家,以餐巾纸为引火物放在牟家柴房的柴草中,用打火机点燃餐巾纸,致使牟家及隔壁邻舍家共4间二层楼房和1间柴房被烧毁。小海逃离现场后,又至村民牟某家中用打火机点燃放在屋外的柴草,幸好被村民发现予以扑灭,才来造成严重后果。经估价,已烧毁的房屋价值共12万余元。在法院审理期间,经调解,小海已赔偿给两被害人家经济损失共30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小海出于报复之念,两次故意放火,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成立。被告人在犯罪时未满18岁,依法应减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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