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在当地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三毛”系列赌博案作出终审判决,涉案的13名被告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其中被金钱拖“下水”并充当赌场“保护伞”的三名公安民警王建国、赵平湘、袁进因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赌博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四年、二年零六个月。
1996年下半年至2000年3月期间,朱俭华、曾建新、汪琪、肖智杰、王克勤、喻小义、彭万迎、黄海滨、贾卫平、刘小民等10名不法分子相互纠合,以营利为目的,在邵阳市开设多家赌场,多次以“索卡”、“百家乐”、“开心天地”、“龙虎”等赌博方式聚众赌博,共获取非法暴利达140多万元。因该案三个主要涉案人的小名中都有一个“毛”字,所以,该案又称“三毛”系列赌博案。而在此期间,作为邵阳市公安局治安科的三民警工建国、赵平湘、袁进不但对上述十人开设赌场不予以依法查处,反而被他们用金钱拖“下水”,参与赌博并入股分红,三人分别获得非法“红利”7万元、7.5万元、5万元。特别是作为专门负责管理公共娱乐场所的公安民警王建国于1997年、1998年还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大肆向开设赌场的不法分子索取所谓的“场子费”共计5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建国利用职务之便,向赌场索取“场子费”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王建国、赵平湘、袁进身为治安管理职责的公安民警,徇私舞弊,对严重赌博活动不仅不予处理,反而与违法人员同流合污,参与开设赌场入股分红,其行为又构成了玩忽职守罪和赌博罪,应数罪并罚,而“三毛”系列赌博案中的十名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其行为均已构成赌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