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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砍伤调解民警 妨害公务拘役三个月
作者:刘永强   发布时间:2003-07-28 13:08:38


    持刀砍伤前来调解民警的被告人苏秋福日前被漳平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三个月。

    经审理查明,2002年12月31日晚被告人苏秋福与同村村民苏秋发生纠纷,苏秋福遂多次将苏秋田家照明电的电闸扳下,西元派出所民警王志瑛和该所治安员陈晓卫前往调解,在公安民警主持下,纠纷双方达成谅解,在民警做相关手续时,被告人苏秋福又将苏秋田家照明电的电闸扳下,造成苏秋田家再次停电。民警王志瑛和陈晓卫便质问被告人苏秋福,苏秋福被质问后,即冲进自家厨房拿出一把菜刀先朝民警王志瑛头部砍去(被闪开),又持刀追砍治安员陈晓卫,砍伤陈晓卫左手腕,致陈晓卫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苏秋福以暴力阻碍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结合自首和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的情节,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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