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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抢劫“三陪女” 主犯被判死刑
作者:李军川 谷传文 发布时间:2003-07-28 13:58:29
7月25日上午,徐州市中人民法院依照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签发的死刑命令,对流窜4省市结伙抢劫“三陪女”的犯罪团伙主犯芦涛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同案犯丁耀辉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姜建辉被判处无期徒刑、王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罪犯芦涛、丁耀辉、姜建辉系陕西省铜川市无业人员,为获取不义之财,将目标盯向“三陪女”。2002年元月至3月间,罪犯芦涛先后伙同丁耀辉、姜建辉、王乐和赵伟、赵文剑、步春锋(均另案处理)等人携带尖刀、弹簧刀、假身份证等作案工具,先后窜至河南省郑州市、江苏省南京市和徐州市等地,使用假身份证登记住宿,然后将抢劫对象骗至宾馆,待其进门后既持刀威胁,并采用殴打、捆绑、脱光衣服、胶带封嘴等暴力手段,对其进行抢劫,四罪犯抢劫作案4起,致一人轻微伤,抢得钱物价值人民币71061.77元。 2002年3月27日,4名罪犯在前往上海的列车上被公安机关抓获。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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