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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父义女联手骗婚 触刑律双双入监
作者:张秀金 徐则清 发布时间:2003-07-28 16:18:42
日前,河南辉县市法院对一对义父义女以婚姻为名诈骗他人钱财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被告人赵江化、聂建兰因涉嫌诈骗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2000元和拘役四个月、罚金1000元。
2002年10月份,山西人聂建兰到河南省辉县市看望其义父赵江化,正苦于发财无门的赵江化看到干女儿的到来,心生一计,即将自己打算以为干女儿找婆家为名骗人钱财的想法告诉了聂建兰,聂建兰当场表示同意。 同年11月份,赵江化将聂建兰介绍给辉县市楮邱村张某为妻,骗了钱财3500元。聂建兰在张家生活一段时间后伺机逃脱。 2003年1月的一天,赵江化又将聂建兰介绍给辉县市吴村的齐某为妻,并以聂建兰治病为由骗取现金5500元。聂建兰在齐家生活一段时间后再次逃脱。 案发后,追退赃款4200元。 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江化、聂建兰以结婚为名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在共同犯罪中,赵江化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聂建兰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可从轻处罚。法庭依据查明的事实,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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