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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医治死人 江湖医生判坐牢
作者:林 波   发布时间:2003-08-07 15:45:55


    涧西区法院审结一起非法行医,致他人死亡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牛利萍有期徒刑十年,并赔偿受害人家属赡养、扶养、教育等费用共49795元。

    2002年9月18日下午5时许,洛阳铜加工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六分厂女工张某因咽喉疼痛到被告人牛利萍开办的诊所就诊,牛利萍在给张某静脉滴注双黄莲后又滴注青霉素过程中,张某出现过敏反应,经抢救无效死亡。庭审中还查明,被告人牛利萍没有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其开办的诊所也没有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鉴定:张某系静脉滴注双黄莲后又滴注青霉素过程中迅速死亡,尸体征象符合过敏性休克的致死征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牛利萍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也未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即开办诊所,接诊病人,且在诊治过程中病人因过敏死亡,其行为符合非法行医罪的构成要件。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遂做出以上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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