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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团旅游竟偷渡 导游被判4年刑
发布时间:2003-08-08 11:14:45


    近日,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帮助“游客”到韩国旅游为名,组织“游客”偷渡国(边)境的3名犯罪分子被判刑。

    官渡法院审理查明,福建人郭金福是农民,昆明人张宇昆是导游,张金文捕前在某测绘局工作,是张宇昆的父亲。去年2月,郭金福从福建来到昆明找到张宇昆说:“有9名福建人要去韩国打工,请帮助这些人办理出国护照。”双方谈好事成后,每张护照给张宇昆45000元“好处费”,两人协商冒用昆明人身份骗取出国护照。同年5月份,郭金福带着8名“游客”来到昆明。随后,张宇昆带着这些“游客”到了昆明市便民服务中心照了照片,并骗取了昆明人李某、陈某的有关证明材料,然后“偷梁换柱”办理了两张护照。同年8月初,张宇昆、张金文父子又伪造了担保书,准备以旅游为名,将这两名福建人装扮成游客,混入旅游团,把他们带到韩国;8月19日,张宇昆、张金文父子、郭金福将这两名“游客”送到昆明机场,在通过检查站时被查获。今年3月27日,郭金福、张宇昆、张金文3人因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而被公诉到官渡法院。

    官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金福、张宇昆、张金文无视国法,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据此,官渡法院于近日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郭金福、张宇昆、张金文因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郭金福、张宇昆分别被判刑4年并处罚金4000元;张金文被判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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