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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胁森林公安 贩卖木材被判
作者:简华良   发布时间:2003-08-11 11:17:39


    两个法盲为了自身的私利,公然阻挠林业公安部门的执法,日前,漳平市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蒋夏露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林浴飞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2002年7月3日晚,蒋夏露与林小宁(另案处理)帮在溪南镇下林村非法贩卖木材的林冬钦(另案处理)“看路”。当二人看到溪南森林派出所的民警黄某等二人骑摩托车追赶林冬钦的车子时,蒋夏露就站在路中间拦住黄某,并拔掉摩托车的钥匙,当得知民警在执行公务时。二人只好将车钥匙交还。之后,蒋夏露与林小宁看又骑摩托车去追赶黄某二人。并将摩托车横在路中间,不让其通过。对执法人员进行威胁。致使林冬钦等人非法贩卖木材的车子无法被依法查扣处理。

    2002年7月16日上午,蒋夏露、林浴飞与林冬钦、林小宁一起贩卖无合法手续的木头时,被溪南森林派出所民警吴某三人查扣。林浴飞下车后便通知其他合伙人车已被扣。后在途经溪南镇下林村路段时,林小宁等人将查扣的车辆拦下,由林冬钦强行将被查扣的车开走。之后,该车被溪南派出所干警钟某等人拦住。但蒋夏露、林浴飞伙同林冬钦、林小宁四人纠集群众起哄,林小宁还持柴刀威胁执法民警。随后四人将被查扣的车辆强行开走,致使其非法贩卖木材的车辆不能被依法查扣处理。

    漳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蒋夏露、林浴飞伙同他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中,被告人蒋夏露参与作案2起,被告人林浴飞参与作案1起,俩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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