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拦车施暴寻衅滋事被判刑
作者:刘亮 李燕飞   发布时间:2003-08-13 15:47:49


    近日,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匡增武、王建民等四被告人抢劫外地司机的刑事犯罪案件。被告人匡增武犯抢劫罪和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王建民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王孝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0000元;另一被告人王某(未成年)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0000元。

    2002年4月28日晚9时许,匡增武等一伙窜至祁东县太和堂镇农具厂附近通往湖南省邵阳地区的公路旁,先后拦下途经该处的两辆外地东风翻斗车,从车主吴某身上搜走两对耳环、两个戒指、一部手机及60余元现金,并对司机黎某实施暴力,抢走其1600元现金和手机。2002年5月4日上午,匡增武伙同他人在祁东县步云桥镇政府门前追赶并殴打受害人谭某,致谭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双耳神经性耳聋,构成轻伤,法院认为,匡增武等四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匡增武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另三名被告人系从犯。被告人匡增武又参与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了寻衅滋事罪,法院依法作出如前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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