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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言炸铁路 一被告人被判5年
作者:郑妍 沙丽   发布时间:2003-08-15 14:25:15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15日对破坏铁路运输并扬言炸毁铁路的被告人王忠根做出一审判决,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

  现年26岁的王忠根是浙江省诸暨市人,今年5月12日20时许,他在铁路浙赣线某处把铁轨旁电缆用的三块水泥板交叉叠放在钢轨上,造成由杭州开往南昌的2185次旅客列车撞上水泥板,机车排障器等部件损坏,停车7分钟。同日21时40分,王忠根又用公用电话向诸暨铁路派出所打匿名电话,说“我在铁路上放有两枚定时炸弹,什么时候炸不一定”、“刚才火车不是停下来过吗”等言语。案件发生后,上海铁路公安局和杭州铁路公安处先后调动警力和保安200余人次,对铁路沿线搜索、巡查,未发现爆炸物。5月15日,王忠根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忠根在铁路上放置障碍物,足以使火车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其行为已经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王忠根故意编造在铁路上放置定时炸弹的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经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完)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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