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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窃电“电耗子”坐牢四年
作者:李兴文、冯丽   发布时间:2003-08-16 11:20:24


    利用掌握的电工技术帮助他人窃取国有电力,“电耗子”吕斯松日前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针对愈演愈烈的窃电现象,南昌电力部门警告,电是国有财产,教唆他人窃电或向他人传授窃电技术都是违法行为。

    今年54岁的吕斯松曾因盗窃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依然劣习不改,他凭着自己在安装公司学过的电工技术,竟然干起了帮人偷电的营生。

    据南昌供电公司市中分公司反窃电大队副大队长宗玉宝介绍,吕斯松在看病过程中认识了南昌市一刘姓医生,吕斯松主动向刘姓医生的妻子林某吹嘘自己有一手偷电的绝活,可让电表转得很慢。为林家的电表做了手脚后,吕斯松收取了林某200元钱。并与林某约定,林某每介绍一户想偷电的居民,可从中“提成”50元。  

    在两人的合谋下,吕斯松先后帮助7户居民窃电,并嘱咐他们放心大胆使用电炉、空调等大功率电器,保证每月电表显示仅60千瓦时左右。正当吕斯松为自己的行为得意时,南昌市供电部门反窃电大队根据群众举报,一举将其抓获,并缴获了窃电工具,被他做过手脚的电表也全部被查封。

    法院审理查明,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里,吕斯松以非法手段先后帮助20多户居民窃电38050度,价值18225.96元,获得赃款5750元。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依法判处吕斯松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000元。曾要求吕斯松帮助偷电的居民也受到相应处罚。



来源: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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