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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经理”挪用资金再度锒铛入狱
作者:苏勇 沈义 阳学智 发布时间:2003-08-19 14:27:03
8月13日,被人称做“罪犯经理”的邓裔政,被重庆市涪陵区法院一审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邓裔政是一名特殊的被告人,他竟然在服刑保外就医期间当上了一家公司的总经理,进而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资金65万余元,从而再次锒铛入狱。 现年58岁的邓裔政原是重庆市渝中区某单位的公职人员。1994年11月,他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1995年,邓裔政因病保外就医。1997年12月,还在服刑期中的邓裔政居然当上一家公司的总经理,主管财务。有了权,就捞钱。邓裔政走马上任的第一个月,就利用职权,从该公司财务处“借取”现金几千元。如此反复不断,直至2000年7月,仅三年时间,邓裔政先后50多次共“借”走公司资金65.2万元。其间,邓裔政仅交回公司6万元,支付南洋房地产建筑有限公司郑某10万元,其余49.2万元全被其挥霍使用,至今仍未归还。 2000年3月,邓裔政刑满释放;2002年12月31日,他又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涪陵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机关对其提起公诉后,法院审理认为,邓裔政是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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