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张贴广告假培训 篇钱12万被判刑
发布时间:2003-08-29 16:37:10
在报上刊登广告,开办鞋面设计培训班,并招收大量学员,每人收取3000-5000元不等的培训费,共骗取金额12万多元。近日,涵江区人民法院对俞某利用虚假广告招工骗取钱财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俞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据悉,这次处理发布虚假广告案首次使用了刑罚手段,在莆田市属首例。
今年3月15日,夏某、梅某等25位青年集体来到涵江区工商局12315投诉台报案:他们被涵江区白塘镇俞某开设的鞋面设计培训班骗去每人人民币3000-5000元不等的培训费,投诉要求追回被骗的血汗钱。执法人员意识到案情重大,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深入调查,经过调查基本认定上述投诉情况属实。 今年3月份,夏某等25名青年,先后在某报上看到“俞氏鞋业平面设计培训”广告,该广告称“培训中心由具有20多年制鞋经验的俞师傅亲自授课指导,有无基础均可报名,包教包会。平面设计内容为运动鞋、时装鞋等。由于广告登在报刊上,许多青年深信不疑,先后报名并交足培训费,但培训后发现,所谓的中心授课技术,根本不适合设计要求,所有培训学员没有一个被工厂聘用,他们感到上当受骗,遂集体投诉报案。 经进一步查实,当事人俞某开办的培训中心,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没有经教育部门、劳动部门批准擅自办培训班培训学员,并以“俞氏鞋业平面设计培训中心为名”发布虚假广告,招收学员达42人,合计骗取培训费人民币126000元(按每人3000元计)。根据有关规定,俞某利用广告对服务作虚假宣传,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涉嫌经济犯罪,涵江工商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认定以上情况(包括查获时间、地点、主要嫌疑、骗取金钱数额等)违法事实,产生的后果严重。涵江区人民法院近日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
新华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