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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人拍裸照 女演员将计就计查元凶
作者:冯松   发布时间:2003-09-03 11:14:52


    展示自我魅力,张扬个性是如今年轻人的时尚,能够成为一名演员、广告明星更是许多年轻女孩所追求的梦想。然而,她们急于实现这个梦想的迫切心态和虚荣心,在不法分子面前,恰恰又成了她们的致命弱点。

  女青年俞某某是一名个体演员,每天忙碌于“圈中”事物,平淡中寻求着自己的快乐。2002年12月31日,她接到了一个让自己试演“女三号”的电话,随后发生的一件事却令她终生难忘。

  按照来电人约定的时间,俞某某来到本市西城区某饭店一房间,为了安全起见,她还带了一位女友。接待他们的是张红伟、赵秋生两位先生。寒暄之后,张红伟、赵秋生以要单独面试为由将俞某某的女友支走,随后,趁俞某某不备,张红伟、赵秋生用事先准备好的胶带强行将其面部及手、脚缠裹,并持刀对俞进行恐吓,强行扒下她的衣、裤。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坏了毫无防备的俞某某,但是这一切并没有结束,张红伟随即拿出相机肆意地对俞某某进行拍照,并当场劫取其人民币200元及身份证一张。

  拍照过后,张红伟要求俞某某付8000元买回胶片,否则便将其裸照到处传播。就在此时,俞某某隐约听到门外赵秋生和一个熟悉的声音在交谈,很象是自己一位朋友的男友曹鹏昊。俞某某正在猜测中,手机突然响起,来电人正是曹鹏昊。为不惊动张等人,俞某某并未谈及遭劫一事,只是讲明自己在哪儿,遇到了一点小麻烦,而曹鹏昊却表现出过分的热情,时隔不久,他便匆匆赶到。了解了情况之后,曹鹏昊以担保人的身份将俞某某带出饭店,并一再嘱咐:“不要报警,私了为好。”

  早已怀疑曹鹏昊与此事有关的俞某某回家后,向男友倾诉了整个事件。一番计划之后,俞某某与赵秋生取得了联系,除将赎金降至4000元外,双方还约定了交钱地点和时间。2003年1月12日18时许,俞某某赶到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附近,但赵秋生并没有来,而是指派一位叫王小瑞的男子前来取钱。就在双方交易过程中,在此已等候多时的俞某某男友等人一举将王小瑞抓获,随后王小瑞供述了整个情况。正如俞某某猜测,事件的始作俑者就是曹鹏昊。原来,曹鹏昊的女友也是一名个体演员,在“圈中”活动,与俞某某结交已久。近年来俞某某在“圈中”有所建树,并开起了服装店,这些成绩都吸引了曹鹏昊的目光,利益趋使之下,曹鹏昊伙同张红伟等人预谋、分工并上演了上述一幕。

  除曹鹏昊在逃外,其余案犯很快落入法网。2003年8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以抢劫罪判处张红伟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以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判处赵秋生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王小瑞有期徒刑八个月。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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