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喜酒,参加婚礼本是一件高兴的事,可对于家住北京的新郎官李某来说,那个婚礼实在有点恼人。本是请来亲朋好友来喝喜酒,凑个热闹,却不曾想酒宴上起了纷争,宾客大打出手。最后,受伤的客人找到新郎,强行索要7000元。近日,北京房山法院作出判决,对借受伤之名行勒索之实的张俊(化名)、许才(化名)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2003年五一长假,小李准备借着这个好日子,把自己的婚事办了。办婚宴自然要请朋友,小李请来好多亲朋好友,包括和自己同住一院的邻居张俊。在婚宴上大家都为小李的幸福祝福,酒自然也没有少喝。酒过三巡,张俊向一同参加婚宴的另一个朋友老王敬酒,却不曾想那位朋友以酒以喝得太多,不能再喝了为由拒绝了张俊。张俊没想到连敬酒都会遭拒,这是莫大的耻辱,于是与老王发生了争执。加上大家都喝了点酒,一急起来两人竟动上了手。被劝开后,张俊发现自己的门牙竟然被撞掉了半截!“这还了得!我这是喝喜酒被撞的,当然要新郎赔!”张俊丝毫没想到伤害的发生是由于自己与他人因琐事发生口角,而且是自己先动的手,在此事当中新郎并没有任何过错。小李虽然觉得无辜,可想到大喜的日子别搅了大伙儿的兴致,只当是花钱消灾吧。于是勉强答应赔给张俊1000元。可没曾想张俊贪心不足,他觉得在大喜的日子里新郎肯定不愿意惹事,乘这个机会可以好好敲他一笔钱,这样不但把份子钱要回来了,还能发点小财。当天下午张俊又带着许才等几个人找到小李,以钱赔得少为由,逼着新郎再赔点钱。小李当然不愿意,但看着眼前这几人人高马大,自己一人也不是他们的对手,如果不答应他们也许会带来更大的麻烦,因此不得已小李给张俊写下7000 元欠条一张。
张俊不久即被告发归案,北京房山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俊、许才强行索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