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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贩生产"毒咸鲞"被判刑
发布时间:2003-09-04 08:43:39


    近日,浙江绍兴越城区法院对该市"毒咸鲞"系列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徐建堂等5名不法商贩被以生产有毒食品罪判处三年到1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罚金。

  今年7月下旬,绍兴市区惊现大批有毒咸鲞,事件经媒体披露后,引起了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在行政机关作出处理后,司法机关依法介入立案调查。

  法院认定,徐建堂等5被告人均系绍兴市城北、大昌等水产批发市场的个体水产批发经营户。各被告人在2003年6、7月间,在明知"敌百虫"系低毒农药,且又非食品加工原料的情况下,为使自己加工生产的咸鲞不出虫,而在市场营业点内腌制咸鲞的过程中,故意掺入用水溶解的敌百虫农药,腌制咸鲞合计达1765公斤。后经绍兴市卫生监督所查扣并抽样送检,认定食品内农药含量严重超标。

  法院认为,徐建堂等5名被告人无视国法,中掺在加工生产咸鲞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有毒食品罪,应依法惩处,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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