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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盗友”偷窃收赃齐入狱
作者:章恒 曹美丽 发布时间:2003-09-04 10:42:23
两人结伙盗来电动机、金属材料,一人在自家开的废旧品收购店收赃。日前,这三个结伙盗窃、销赃“盗友”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到六年。
据了解,结伙偷盗的那两人一个姓陈,一个姓刘某,两人都是重庆涪陵上人。2002年12月至今年3月,两人结伙采用爬墙、挖墙洞等方式,在浙江省余姚市泗门镇湖北村盗窃抽水机房内的电动机、电讯器材厂的电源线、金属公司的铝合金等物,价值共计近4万元。盗得后用三轮车运至励某开的废旧品收购店,励某在明知是赃物的情况下,每次都予以收购。
今年3月17日,陈某困形迹可疑被泗门派出所留置盘问,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刘某和励某也于当天被抓获。法院依据各人的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作出了上述判罚。 来源:
中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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