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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犯罪六亲属窝藏被判刑
发布时间:2003-09-15 10:18:04
因窝藏犯有故意伤害罪的亲属,9月8日,一家六名亲属被法院连带判了刑。
2002年12月17日17时许,柳河县罗通山镇土门村23岁的青年农民刘强听说王宝军调戏了自己的姐姐后,非常不满,便找到王宝军,用一把杀猪刀,将王宝军刺死。刘强的母亲毕修娥知道儿子杀了人后,叫儿子马上到姜家店乡二股流村兰家屯的舅舅毕修贤家躲藏。同时又拿出500元钱和一件棉衣,交给自己的儿子。刘强的姐姐、姐夫筹集了一部手机和2000元钱,直接送到了毕修贤家。 柳河县法院经审理,判处刘强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刘萍、方伟、毕修贤、白艳春、毕修娥、孔宪珍的行为已构成窝藏罪,因此,分别被判刑。(文中六名亲属为化名)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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