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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存单盗公款 证券公司经理被判刑
发布时间:2003-09-24 15:41:01
为填补炒股亏空,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管理总部副总经理邱波利用职务便利盗取公款25万元,犯案后邱波终日惶恐不安,最终投案自首。9月19日,湖北武汉江岸区法院一审以挪用资金罪从轻判处邱波有期徒刑3年。
2002年11月,邱利用职务便利,窃取单位微机密码,并虚构潘某存款25万元的内部存款单。尔后,邱将公款25万元存入潘某股票账户。随后,邱从该帐户取出22万元用于归还其炒股而亏欠的借款,其余2万元供个人挥霍。 同年12月2日,恐慌的邱波主动向单位领导交待了挪用公款的事实。随后,邱波退还赃款17.5万余元。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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