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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情”敲诈6万 吸毒女被判6年
作者:杜晓红 杨维松   发布时间:2003-09-26 14:31:08


    为筹措毒资和赌资,一吸毒女在4个月内竟连续敲诈“情夫”6.2万元。9月25日,湖北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该女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000元。

    31岁的湖北宜昌无业人员计丹燕,仅有初中文化程度,既吸毒又赌博。为筹措毒资和赌资,她采取先引诱男人和她发生关系,然后再伺机敲诈的方法。2002年底,计丹燕在一娱乐中心邂逅湖北宜昌的朱某,二人遂发生“一夜情”。事后,计丹燕找到朱某,谎称其在武汉承包了一家餐馆,还差5万元资金,想借3.5万元现金,朱某因为有把柄在其手上,不得不“同意”借其3万元现金。次日当计丹燕找朱某拿钱时,朱某要求计丹燕出具借条,计丹燕当即以化名“杨丹洁”出具了借条,并称一年内还请。骗得赃款后,计丹燕全部用于吸毒和赌博,很快挥霍一空。

    今年3至4月间,手中空空如也的计丹燕为筹集资金,又多次来找朱某,并编造因与朱发生性关系而已怀孕,需做人流手术,如不给钱就将孩子生下来。朱某无奈再次给其3.2万元。2003年6月26日,计丹燕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逮捕。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计丹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了获取毒资和赌资,以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方法,骗得被害人的信任后,诈骗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计丹燕虚构其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而怀孕的事实,采取威胁、要挟的手段,敲诈勒索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因此依法应对其实行数罪并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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