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伙骗子以丢包分钱的方式,将受害人骗至偏僻处,获取受害人的存折密码后取走了存款。日前,女骗子周义娇因犯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经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今年3月28日11时许,周义娇和“垒垒”、“权体”及一不知名的男子(以上3人在逃)经事先密谋,在昆明市官渡区双龙商场以故意丢失钱包,然后当有人路过时说自己捡到了钱包,要与路人分钱的方式,把一名妇女王某骗至官渡区前卫镇双凤村一空地上,由“权体”上前问王某等人是否捡到其丢失的钱包,并要求查看王某的包,借机将王某的一张银行卡及密码骗到手。随后,周义娇和不知名的男子到关上一家银行将王某卡上的9500元取出,不知名的男子拿走了9000元,剩余500元由周义娇保管。周义娇返回行骗地点和“垒垒”、“权体”一起逃跑时被联防人员抓获,从其身上缴获了王某被骗的500元,并发还给了王某。官渡法院认为:被告人周义娇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在庭审中尚能坦白交代,认罪态度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官渡法院于近日对被告人周义娇作出上述判决。
审理此案的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天上不会掉“馅饼”,实现生活中根本不会出现捡到钱要与别人“分享”的好事。就本案的情况而言,骗子的骗术并不算高明,但王某却因轻信骗子而上当受骗。遇到此类事情,最好不要搭理,或者及时报案,千万不要因贪财而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