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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砸烂4部公用电话被判4年
发布时间:2003-10-09 15:52:38
兴宁人巫某酒后与女朋友吵架,一气之下砸烂4部街头公用磁卡电话,造成2万多元损失和恶劣影响。近日,兴宁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肇事者巫某有期徒刑4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兴宁市电信局2.04万元。
据了解,今年4月6日深夜12时许,巫某 经兴宁市物价部门鉴定,被巫某损毁的磁卡电话机价值人民币2.04万元。 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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