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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户籍专用章 制作假证明被判刑
作者:肖志勇 发布时间:2003-10-14 16:33:55
近日,西城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被告人陶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为开具假户口证明以便让户口在外地的孩子能在北京上学,被告人陶某于2002年请他人为其伪造了“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丰盛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一枚。这枚伪造的户口专用章后来又给他的盗窃行为帮了忙。2003年4月至6月,陶某利用在单位值班之机,用改锥撬开同事项某等多人的更衣柜锁头,盗取其医疗储蓄存折,并用其伪造的派出所公章,开具假的户口证明,到银行修改其盗窃的存折密码,顺利提取存款人民币628元,后被查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陶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扰乱了公共治安,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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