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不义之财, 身为维修师的杨乐乐伙同公司司机黄代杰在负责维修高速公路收费仪器的过程中,先是盗窃收费站的空白通行券,随后又将盗窃来的千余张通行券伪造了入口站名后予以贩卖。2003年10月17日,被告人杨乐乐、黄代杰分别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各处相应罚金。
现年23岁的杨乐乐系陕西省汉唐公司驻郑办事处维修师。2002年7月,他受公司指派和本公司司机黄代杰对高速公路郑州东收费站、西收费站的收费仪器进行维修。在维修过程中,杨乐乐、黄代杰发现有许多车辆司机为了逃费经常驾驶车辆去闯收费站,便决定利用此机会发一笔财。2002年7月至9月份,杨乐乐和黄代杰在维修河南高速公路收费仪器时,乘人不备,窃取高速公路空白通行券1000余张。随后,两人在盗窃得来的空白通行券上伪造了入口站名。一切就绪后,两人将伪造的通行券卖给其事先联系好的司机孙某、郭某等人共17张。后孙某、郭某利用伪造的通行券多次逃避高速公路收费,致使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损失11000余元。2002年11月5日至6日,杨乐乐、黄代杰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河南郑州市中原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乐乐、黄代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