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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特大非法变相传销案审理终结
发布时间:2003-10-22 16:03:49
在延边曾引起广泛关注、非法经营数额达600多万元、参与人员达120余人的保健品传销案日前在延吉市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延吉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万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1万元;被告人程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4万元;被告人金某(退休
女干部)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被告人吴某(退休女教师)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被告人万某、程某为给传销活动披上合法外衣,伙同被告人金某(退休女干部)于2000年6月22日出资50万元,在延边州工商局注册成立延边山利经贸有限公司。现已查明,被告人万某、程某、金某(退休女干部)、吴某(退休女教师)等人,于2000年2月至同年8月间所进行的传销活动参与人数达120余人,非法经营数额为627.387万元。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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