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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一巴掌打出九千元赔偿
作者:朱永金   发布时间:2003-10-29 08:51:41


    只因没能回答出问题,一小学教师竟举手打了学生一巴掌,结果诱发了该学生的精神分裂症。日前,该案经过江西两级法院审理,终于尘埃落定,学校和打人教师为这“一巴掌”赔偿了九千多元。

    黄生(化名)原是江西省某县的小学生。一天上数学课时,由于黄生未能回答出问题,教师张利就当众在其脸上打了一巴掌,并叫其站到教室外。当晚,黄生精神出现异常。十日后恢复正常,但从此休学未再返读,并在县城接受间接性治疗。事隔几年,黄生无明显原因又出现精神失常,经医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之后住院。黄生的监护人因此诉至法院,要求学校和教师张利共同赔偿医药费、护理费、继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合计11万余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鉴定,张利的打人行为是黄生患精神疾病的诱发因素之一,而不是直接原因。

    一审法院认为,张利的行为仅是精神病的诱发因素之一,而不是致病的直接原因,可见,黄生的精神病基础是由于其他原因形成的,张利对此只需承担次要责任;学校对教师的不当教学行为应负一定责任;遂判决张利赔偿合理金额的30%,学校赔偿10%的判决,合计赔偿金额5300元。

    宣判后,黄生不服,上诉至江西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利和学校共承担40%的民事赔偿责任适当,但对合理费用的计算欠妥,应适当增加,遂判决两被告赔偿黄生医药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9691.21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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