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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言拆散鸳鸯 须道歉再赔损失
作者:朱永金   发布时间:2003-10-31 08:51:36


    江西石城县的农民王青因信口开河,散布谣言诬陷他人,致使受害人的婚事告吹。日前,王青被法院判决赔偿受害人张山精神损失费一千元,并赔礼道歉。

    张山和王青是同村人。两人因本村小组晒谷坪的事情发生争执,王青便在众人前骂张山的儿子张明是抢劫犯,事后还在当地茶楼继续散布张明抢劫的谣言,当地群众议论纷纷。恰逢当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七日,张明的女朋友一家按农村风俗到男方“查人家”(意即了解男方的品行、家庭等各方面情况),闻听此事后大惊失色,导致这门婚事告吹,也使张明一家在前来道贺的众亲友前丢尽脸面。凭空被人诬为抢劫犯,又痛失女友,张明感到无比懊恼和诅丧,遂将王青推上被告席,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经江西石城法院和赣州中院依法审理后认为,王青在没有事实根据的情况下,散布张明为抢劫犯的言论,给受害人造成了名誉的损害,还影响了其婚姻大事,依法应予惩处。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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