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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结情妇劫钱财 今朝共赴黄泉路(图)
作者:郭京霞 发布时间:2003-11-04 15:43:20
一对情人为弄钱买车,竟相互勾结,残忍地将自己的亲戚杀死。11月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遵照北京市高级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抢劫犯龙二苗及其情妇谭瑞芳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39岁的龙二苗在谭瑞芳丈夫开的家具厂开车。谭瑞芳比龙二苗小7岁,年轻、漂亮,又好打扮。一来二去,两个人勾搭成奸。两人的事情被龙二苗的妻子王淑萍知道后,夫妻大吵了一场,而龙二苗也就索性不回家了,与谭瑞芳商量弄笔钱,买一辆二手车跑出租。 常凤蕊(女,殁年42岁)是谭瑞芳二哥的女朋友,因拆迁得到一笔10万元的拆迁款,龙、谭二人就瞄上了她的钱。2002年8月30日,谭瑞芳以借钱为由将常凤蕊骗出,探知其所使用的银行存折密码后,由龙二苗在午饭时将事先准备的治疗精神疾病的药品放入酒中,让常凤蕊喝下。当日19时许,两人再次诱使常凤蕊服下该类药片,将已昏睡的常凤蕊带到门头沟山区,捡起石块猛砸其头部,又用电线勒其颈部,将常凤蕊杀死。随后,他们将尸体四肢都坠上重物,沉入樱桃沟风景区沟口东侧的拦水坝内。 事后,两人驾车返回常凤蕊的暂住处,抢走存折(内存人民币81783.94元)、身份证等物。并将存款人民币81700元取出,非法占有。 一个星期后,尸体被人发现,龙二苗就将事情告诉了妻子王淑萍。谁知王淑萍得知丈夫和情妇勾结杀人劫财后,仍然帮助丈夫联系藏匿地点,将龙二苗送上前往常州的火车,并随后寄给他5000块钱,作为经济资助。在潜逃两个多月后,龙二苗和谭瑞芳分别被抓获归案。 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这对情人均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死刑,一起走上了不归路。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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