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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资本开公司 狱中自圆老板梦
作者:吕华红   发布时间:2003-11-04 16:33:19


    开公司挣大钱可以说是每一个渴望经商人的共同目标,可是营利挣钱也不能忘了法律。前不久,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就审结了一起虚报注册资本案,被告人张红亮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93600元。

    高中文化程度的张红亮,1969年2月出生于河南省荥阳市,被捕前是河南省裕兴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正处于人生大好时光的他,是很多人的羡慕对象。可就在他成立公司后不久,便被检察院指控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被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6月,张红亮在申请设立河南省裕兴达实业有限公司的过程中,通过关系开了一张该公司在郑州市工商银行乔家门支行有968万元存款的假证明后,持假证明到郑州市审计师事务所,骗得假验资报告。同年10月,又携此假报告等材料到荥阳市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由该所对其部份实物审核折价60万元,加上假验资报告中的968万元,为张红亮出具了注册资本为1028万元的虚假验资报告。随后,张红亮持此报告到荥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骗取该局的信任,于1998年10月28日取得营业执照。

    法院认为,张红亮无视国法,在申请河南省裕兴达实业有限公司注册登记的过程中,使用假存款证明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的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且虚报注册资本的数额巨大,侵犯了国家对经济活动的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应予惩处。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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