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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超市收银机内抢钱被判3年
作者:杨克元 陆莉萍 发布时间:2003-11-05 15:55:19
大学生杨洪瑞为筹措返家路费超市抢劫,被群众当场扭获。11月3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00元
23岁的杨洪瑞原本是个好学上进的男青年。17岁离开河北老家,一边打工挣钱,一面参加高考,4年后取得了中山大学的本科文凭。今年7月中旬,杨洪瑞怀揣着数千元来到上海旅游,没过几天,囊中已所剩无几。急欲返家的杨洪瑞一筹莫展,情急之中干出了丧失理智的举动。 7月26日中午,他漫无目的地踱进了漕宝路上的一家超市。超市内稀少的顾客、收银箱内为数不少的纸币引起了杨洪瑞的注意。他拿了一瓶矿泉水到收银台佯装付款,收银员按操作步骤打开了收银机。此时,杨洪瑞猛地将收银员一把推开,乘势抓起收银机内的一大叠纸币拔腿就跑。年近50的收银员徐女士虽被推倒,仍一面拼命大声求援,一面起身奋力追赶。过路群众纷纷加入擒贼行列,杨洪瑞当场被人赃俱获。经查,杨洪瑞共劫得人民币2100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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