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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设置18部公用电话赚“黑钱”
作者:李汝银   发布时间:2003-11-11 13:27:56


    日前,年仅22岁的安徽来京农民胡兵,因骗取北京市通信公司话费五万余元,被北京市昌平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2002年11月26日至2003年3月16日期间,胡兵冒用“袁秋霞”、“陆世伟”等7人的名义,分别在昌平区、丰台区、海淀区报装电话18部。非法设置成公用电话后,胡兵以市话费3分钟4角,3分钟后1分钟2角,长途话费每分钟2角5分至3角的收费标准进行非法经营。他每天的平均收入依地段不同为200元至600元不等。期间,胡兵共低价收取话费3万余元,据为己有,且拒不交付北京市通信公司话费,造成该公司话费损失5.59万余元。2003年3月16日下午,当胡兵到昌平区太平庄村一出租房收取电话营业款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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